上帝拥有将他的律法铭记于心的百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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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拥有将他的律法铭记于心的百姓 ---
“耶和华说:“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,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上帝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”
(耶利米书31:33)
上帝的律法一旦铭刻在人的心版上了,它就必在纯洁圣善的生活上显明出来。上帝的诫命并不是死的文字。它们乃是灵和生命,可以使一切想像──甚至连心思意念全 都归顺基督的旨意。那有诫命铭刻在上面的心,就必被殷勤保守胜过保守一切;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。凡爱耶稣守诫命的人,对于无论哪种形式的恶事,都 要禁戒不作;这并不是因为被迫才这样做,而是因为他们在效法一个纯正的模范,不愿去作任何与那铭刻在心版上律法相反的事。他们必不感觉自满,反倒要信靠上 帝,惟有祂才能保守他们不致犯罪,也不至沾染污秽。
(今日偕主行 1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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